根据宁波全市疫情防控统一部署,宁波自3月15日起全面暂停“四大类”监测药品销售,海曙海曙局通过从严加强小门管控、织密柔性开放特殊通道、零售强化监督检查力度,药店疫情抓紧抓实抓细疫情防控各项措施落实,防控最大程度发挥药店在疫情防控工作中的宁波“哨点”作用。

一是海曙实行涉疫药品禁售管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织密调整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销售政策。零售自3月15日起,药店疫情向全区零售药店下发通知,防控暂停销售(含网络销售)退热、宁波止咳、海曙抗病毒、织密抗菌类等四大类疫情监测药品。做好693种禁售药品的下架封存并建立清单目录、做到货票相符,严格按照储存条件储存。

二是开放特殊销售通道。为避免因禁售药品导致部分特殊病种病人中断服药治疗造成不良后果,开放特殊销售通道,下发特殊病种常规治疗监测药品目录,允许零售药店经申请备案后销售部分特殊病种常规治疗监测药品。目前,已备案152家(其中连锁药店141家),开放肝病、艾滋病、恶性肿瘤、帕金森病、风湿、系统性红斑狼疮等治疗监测药品25种。

三发挥“哨点”监测预警。加强零售药店“小门”管控,对健康码、行程码、体温异常及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等“6类”异常购药人员先行实名登记,禁售监测药品,劝导就医,并及时上报省药监局疫情监测警戒系统和属地镇乡(街道)疫情防控办。自3月13日以来,已上报异常情况未购药成功人员9人。

四是强化监督检查力度。开展全区药品禁售情况线上+线下督查,对销售情况上报不及时、未按要求上报、违规销售的29家零售药店,逐一核实、排查情况,在全区监管群中实名通报,特别是对6家禁售后仍违规销售药品的零售药店责令限期整改,追回部分违规销售药品,逐一落实回头看检查。采取线上约谈+线下面谈方式对全区438家零售药店疫情防控工作开展行政约谈。下发《零售药店疫情防控监测告知书》,签订承诺书,督促从严履行防疫监测主体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