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宁波教育”微信公众号消息,宁波根据当前疫情形势和原2022-2023学年度校历安排,学幼为统筹做好校园疫情防控与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儿园全力保障师生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教育教学现对市中小学(幼儿园)期末教育教学工作安排优化调整如下:

幼儿园、安排小学、优化特殊教育学校教育教学和考核评价工作可在12月23日前结束。调整

初中、宁波普高高一年级,学幼职高高一、儿园高二年级教育教学和考核评价工作原则上于12月30日结束。教育教学

普高高二、安排高三年级,优化职高三年级教育教学结束时间原则上保持不变。调整浙江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普通高校招生选考科目考试(以下简称学考、宁波选考)前,学校正常开展线下教学;学考、选考结束后,视情开展线上或线下教学。有条件的学校可实行封闭管理。

各中小学(幼儿园)结束本学期教育教学活动后,在做好疫情防控前提下,应合理安排教师工作,积极开展寒假托管服务,满足有需要的家庭子女看护需求,但不上新课。

各地各校要认真组织好提前放假的各项工作。各高中学校要按要求做好2023年1月的学考、选考组织和服务保障工作。

各地各校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校外培训机构参照中小学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