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8日,山东山东省德州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的德州通知。

为进一步满足缴存人住房消费需求,购房公积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提取套数山东省德州市调整公积金使用政策,金无具体调整入如下:

一、限制德州市购房提取住房公积金无房屋套数限制。山东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提取公积金时,德州提取人及配偶名下不受房屋套数限制。购房公积购买期房,提取套数以购房合同备案时间为准;购买二手房,金无以过户发票时间为准。限制

二、山东再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无间隔时间。德州公积金贷款人首次结清公积金贷款后,购房公积第二次申请使用无间隔时间。

三、京津冀、山东省缴存人在德州申请公积金贷款无户籍限制。山东省和京津冀范围内的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德州市行政区域内自住住房,公积金贷款不收户籍限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