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正在试点“带押过户”新模式,带押过户这表示,无需进行不动产转移登记时不动产权和抵押权可以同时转移。还清目前,贷款该模式已在宁波市工商银行、办理农业银行等银行进行试点。过户

根据《民法典》第406条规定,宁波抵押期间,试点手房式抵押人可以转让抵押财产。新模

不同于以往二手房交易登记过户,带押过户“带押过户”模式下,无需卖方无需提前还清贷款即可办理过户,还清为确保交易安全,贷款不动产登记办理中还采用了组合登记模式。办理

由于登记流程的过户优化,现在只需一个窗口、一次收件、一套材料、一个环节,即可同步办理存量房买卖转移登记、抵押权变更、抵押权转移登记等多个业务的“同步办”“合并办”“合并审”,且不会增加业务办理时间,办理起来相当方便。

值得一提的是,与市不动产登记中心之前试点办理的“带押过户”不同,此次买卖双方的贷款机构为两家不同的银行。针对新的业务类型,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召集相关银行和中介人员反复协商、研究,打通业务壁垒,优化办理流程,实现了房屋转移、抵押权变更、抵押权转移“三合一”组合登记,这在全省尚属于首例。

传统的二手房交易“先还后卖”模式存在办事群众来回奔波时间长、手续繁杂成本高和资金安全难保障等问题。为持续提升便民利企服务水平,更好满足市民房屋买卖需求,中心在前期精心准备和业务研究基础上,推出“带押过户”新模式。

新模式下,无需卖方筹款还贷,也无需买方将首付款支付给卖方,只要买卖双方与银行达成一致并签订相关协议,就可申请办理不动产过户“三合一”登记手续,买方贷款资金将直接打给原抵押银行和卖方,充分保障各交易主体的合法权益。由于采用组合登记,还能避免之前二手房过户中存在的交易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