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段海涛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7月18日在官网发布关于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的金融监管集团集团批复,同意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吸收合并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总局注册资本由30亿元变更为70亿元(含1000万美元)。批复

吸收合并完成后,山东兖矿集团财务有限公司解散,财务财务其资产、公司公司负债、吸收业务和人员由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承接。合并

根据披露,兖矿山东能源集团财务有限公司本次注册资本变更及股权结构调整后,金融监管集团集团其股东名称、总局出资金额、批复出资比例如下:

(一)兖矿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山东出资金额377440万元(含1000万美元),财务财务出资比例53.92%;

(二)山东能源集团有限公司,公司公司出资金额221683万元,出资比例31.669%;

(三)淄博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30275万元,出资比例4.325%;

(四)临沂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20181万元,出资比例2.883%;

(五)山东新巨龙能源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20181万元,出资比例2.883%;

(六)山东东岳能源有限公司,出资金额10080万元,出资比例1.44%;

(七)龙口矿业集团有限公司,出资金额10080万元,出资比例1.44%;

(八)枣庄矿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出资金额10080万元,出资比例1.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