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丨小池

刚刚,成都成都市发布了两则购房新政。发布

《成都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措施的购房通知》将天府新区成都直管区、五城区、新政限购高新西区、优化摇号二圈层统一为一个住房限购区域,区域取消高新南区购房资格可在上述区域购买住房,排序但上述区域购房资格不可购买高新南区住房,成都上述区域购房套数、发布户籍社保年限等住房限购要求保持不变;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购房可购买在三圈层购买1套住房,新政限购需要提供工作证明且无自由产权住房。优化摇号

据了解,区域取消《通知》的排序主要考量在于,目前成都市限购区域划分较多,成都购房规则复杂,群众购房便利度不高;成都市局部区域受资源约束等影响,住房市场供需不匹配;部分区域群众购房选择范围较小;部分在三圈层生活工作的非成都市户籍居民家庭无购房资格。

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联合出台的《关于优化完善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有关规定的通知》则明确进一步优化完善成都市中心城区新建商品住房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相关规定。

《通知》明确,不再区分居民家庭购房资格的顺位;首次开盘的“双限地”项目及其后续批次房源、建筑面积在200㎡及以上的房源登记购房人数在房源数(不含200㎡及以上)2倍以内的房源不再实施公证摇号;建筑面积在200㎡以下且登记购房人数在其对应房源数2倍以上的房源,实施公正摇号排序选房。

针对购房资格复核与公示,《通知》也进行了明确。

资格复核方面,登记购房人数在其房源数3倍以内的,对所有报名成功的登记购房人进行购房资格复核登记购房人数在其房源数3倍及以上的,按照公证摇号排序结果进行购房资格复核,复核确认的登记购房人数达到其房源数3倍时,复核工作结束

在公示方面,复核结束后,市区两级房屋交易部门将复核名单提交开发企业,由开发企业将名单在天府市民云、企业网站、商品房销售现场同步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1天。公示期内提出异议的,对提出的异议及时进行核实;经核实异议成立的应再次进行公示,不再受理异议。经公示无异议的复核名单,作为按序选房的依据。实施公证摇号排序选房的,公证机构应对复核名单予以证据保全。公示期结束后,未进入复核名单的登记购房人资格自动解锁,登记购房人即可参与其他项目的报名登记

此次,进一步优化区域限购,在更大范围内促进供需匹配,职住平衡,支持购房群众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摇号调整也释放了部分购房需求,增加了普通资格购房者的购房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