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官网显示,兴业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中路支行因贷前调查未尽职、银行因贷元贷后管理不到位,合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二十一条、长江查第四十六条及相关审慎经营规则,中路支行被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安徽监管局罚款80万元。前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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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任兴业银行合肥长江中路支行行长的兴业张力,因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合肥长江中路支行贷前调查未尽职、银行因贷元贷后管理不到位事项负有责任,合肥被处以警告并处罚款5万元。长江查

中路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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