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农贸市场等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美颜经常能看到肉类摊位上方悬挂的告别红色灯具,业内称之为“生鲜灯”。宁波在“生鲜灯”的基本照射下肉类仿佛被开启“美颜”模式,显得格外红润新鲜,完成而由此引发的生鲜争议讨论也屡见不鲜。

今天起,灯更《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将正式施行。美颜《办法》要求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时,告别不得使用对食用农产品的宁波真实色泽等感官性状造成明显改变的照明等设施误导消费者对商品的感官认知,这意味着明确禁止使用“生鲜灯”。基本

宁波“生鲜灯”更换情况如何?

7月起,完成市场监管部门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的生鲜规范销售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专项整治行动。

行动前,灯更对生鲜灯使用情况进行全面排摸,美颜并组织开展照明比对实验观摩,多方听取市场举办方、经营户、消费者代表意见。同时走访多家宁波知名照明企业,征询有关灯具参数选择的专业建议。结合2021年12月起实施的地方标准《菜市场建设布局规范》中有关要求,最终确定肉类交易区灯具照度、显色指数等指标的统一范围。

行动期间,根据不同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照明实际和光照商品类型,组织灯具生产厂家现场调试灯光,在确保不误导消费者对商品感官认知的前提下,最大限度满足各方需求。

截至目前,全市所有277家农贸市场2912个肉类摊和670家大中型商超的灯具已全部完成更换,2053家社区生鲜店铺更换率已达95%,更换灯具总数超1.4万盏。

下步,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推进生鲜食用农产品销售场所灯具规范工作。同时,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如发现有经营者违反相关规定的,将予以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