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官网显示,因受近日,托管题安安徽证监局对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理方

经查,面问安徽证监局发现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在“15城六局”债券的徽证受托管理方面,存在未督导发行人做好募集资金管理、监局未持续跟踪和监督发行人履行有关信披临时报告义务等情形。对招

上述行为违反了《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第113号令)第七条的商证施规定。

根据《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证监会第113号令)第五十八条的券采取行规定,安徽证监局决定对该单位采取出具警示函的政监行政监管措施,并记入证券期货市场诚信档案。管措

因受
截图来源: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安徽监管局官网

 

因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