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宁波为保障购房者合法权益,市住防范交易风险,建局宁波市住建局发布10条购房重大风险提示。发布风险具体内容如下:

1 、购房购房者应通过项目售楼处的提示公示资料和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核查项目是宁波否取得预售许可证。开发企业未取得预售许可证收取认筹金、市住定金、建局预订款等款项的发布风险,就是购房风险。

2 、提示购房者应通过项目售楼处的宁波公示资料和宁波市房产交易信息服务网,核查项目的市住预售资金监管银行和账户。开发企业要求将认筹金、建局定金、预订款等购房款项打入非预售资金监管账户的,就是风险。

3 、协助购房人提供虚假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或者规避限售政策的,就是风险。

4 、开发企业采取“售后包租”或变相售后包租方式销售未竣工商品房的,就是风险。

5 、开发企业承诺商业办公项目可以燃气入户,就是风险。

6 、开发企业承诺销售的非住宅可改为类住宅,就是风险。

7 、开发企业只订线下买卖合同而且合同长时间不网签备案的,就是风险。

8 、开发企业以明显低于市场价销售商品房的,存在风险。

9 、开发企业承诺买房可以赠送花园或者代为改造花园,就是风险。

10、任何机构或个人承诺可购买到公证摇号楼盘的指定房源,就是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