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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30日,推进界面新闻获悉,民事为推动长三角一体化示范区民事、行政行政及公益诉讼检察协同发展,及公角示检察机关机制上海青浦、益诉江苏吴江、讼协浙江嘉善三地检察机关正式签署《关于建立“青吴嘉”检察机关民事诉讼监督一体化协作机制的作长意见》(下称《协作机制》)和《关于共同推进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工作意见》(下称《工作意见》)。

《协作机制》指出,范区对发生在上海青浦、出台江苏吴江、两项浙江嘉善、推进相关联的民事民事诉讼监督案件,三地检察机关将实行就近申请、行政协同审查、及公角示检察机关机制协助调查、益诉联合会商、资源共享、常态联络等,共同提高监督效率与监督质量。

当事人对三地毗邻法院的民事裁判结果或民事审判、执行活动不服,可以根据其居住地直接向就近的检察院申请民事诉讼监督。

《协作机制》指出,三地检察机关在办理跨区域案件过程中,相互提供询问当事人(证人)、协助调取金融信息、调阅卷宗等协助调查的帮助与便利;对重大、疑难、复杂的民事诉讼监督案件召开联席会议,进行共同会商。

《工作意见》坚持支持和监督并重的原则,确保执法权、检察权、司法权依法行使,切实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工作意见》明确,三地检察机关应建立联动协作机制,加强调查取证、会谈协商、检验鉴定、释法宣传等方面的协作。

 在释法说理协作方面,三地检察机关应配合司法局、人民法院,就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做好释法说理工作。

同时,《工作意见》明确,三地检察机关应建立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与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衔接机制。发现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作为以及其他公益诉讼线索,可以向行政机关发出检察建议或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发现跨区域案件线索,及时移送适格的检察机关办理。

在建立多元聚力解纷机制方面,对于可能引发行政争议的重大决策前,三地检察机关提前介入、进行指导、提供意见,探索重大行政争议案件联合办理,由三地检察机关派员组成联合办案小组,整合各方资源、技术优势,联合推动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三地检察机关表示,下一步,将推动三地民事行政与公益诉讼检察协作“往深里去”,促进“青吴嘉”检察一体化向纵深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