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片来源:金融街论坛

在11月9日举办的准则准须2023金融街论坛年会—国家“双碳”战略与ESG平行论坛中,来自不同行业的将影家呼几位嘉宾对ISSB可持续发展披露准则的落地情况情况作出分享。

今年6月,响港国际可持续准则理事会正式发布首批可持续披露准则,股企分别为《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可持续相关财务信息披露一般要求》(IFRS S1)和《国际财务报告可持续披露准则第2号——气候相关披露》(IFRS S2),业专吁内旨在推动全球企业ESG信息披露的地落地标统一化、标准化。法规该准则将于2024年1月正式生效。配合

ISSB准则率先影响港股上市公司

鼎力可持续数字科技创始人兼CEO王德全在论坛上表示,准则准须相比国际上几个其他的将影家呼可持续标准披露准则,ISSB得到了更广泛的响港支持。他提到,股企目前ISSB发布的业专吁内这两份披露准则中,最值得关注的地落地标就是对范围三排放的要求。

“ISSB也正在和香港的法规监管机构在沟通,我们很快就会看到香港的上市企业按照ISSB标准披露,这就意味着上市公司在披露碳排放数据时,连上游的供应商也需要完成;对于金融机构来说,范围3就是投资组合的排放。”王德全提到。

王德全还表示,联交所的实践会通过同行压力传导到A股,“我们有很多好的企业都是A+H,国内5000家上市公司有1800家左右披露了ESG报告。”

德勤中国可持续发展与气候变化合伙人顾玲在论坛上同样分享了对于ISSB中对范围三要求的看法,她提到,金融行业使用的“赤道原则”,最早也是为了防范金融机构在欠发达地区进行投资时,当地由于环保政策不健全,使得这些投资项目对当地环境产生冲击,从而影响到金融行业自身的回款和信用。

中银香港资产管理有限公司执行总裁沈华在论坛上表示,中国目前的资管市场规模是全球第二大,他呼吁一定要在统一标准、成本可控、市场广泛可信的前提下,避免劣币驱逐良币。

北京绿色交易所有限公司董事长王乃祥在论坛上分享道,在相关监管部门的指导支持下,北京绿色交易所正在推进金融机构客户ESG信息管理与披露系统的开发建设,目的是在金融机构与其客户解决信息不对称的问题下,助力银保监会、银行业及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的落地实施。

王乃祥还提到,本月底随着京港洽谈会的举办,北京绿色交易所将会和港交所签署合作备忘录,研究未来碳资产CCER国际化相关事项。

ISSB落地执行还需有法规适配

汉坤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权威在论坛上提到,境内市场虽然关注ISSB,但落地执行的相关实践还是比较有限。

权威表示,部分原因是我国目前相关法规要求主要集中在环境(E)的维度,而对于社会(S)和治理(G)两个角度,还没有太成体系的法规。其次,目前法规约束的义务主体停留在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而对其他工商业企业来说,约束力不强。

权威还提到,不管ISSB准则在市场上影响有多大,它在国内并没有被内化为一个强制性的法规,“这也是我们认为ISSB准则在境内生效并产生实质性、广泛性影响的第一个重要前提。”

他表示,可以通过立法的形式援引ISSB的准则产生约束力,或者是在国内的立法文件中进行更新和适配,让国内的立法规则跟ISSB的规则相吻合,“目前我们看到的对于证券公司和金融机构的法规都是在ISSB的规则出台之前制定的,所以客观上也没有参照新规做调整的空间,这是未来需要做的第一块工作。”

此外,权威表示执法活动目前也相对缺失。“虽然《银行业保险业绿色金融指引》出台到现在已经有一年半,但我们现在还没有看到有金融机构因为ESG的合规瑕疵而被处罚的公开案例。”他表示,这给机构开展合规工作带来了两点困扰。首先,合规要求的实践边界没有确切的参考案例,使得企业没有实际案例来印证和判断;其次,没有执法活动,也就意味着企业无法量化ESG合规工作的违法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