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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面新闻记者 | 张倩楠

界面新闻编辑 | 刘海川

2024年3月12日,姐弟解程媒体公开了最高人民法院对于重庆姐弟坠亡案被告人张波、坠亡叶诚尘的案死死刑复核裁定书。此前在1月31日,刑复序瑕重庆市第五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姐弟坠亡案被告人张波、核裁何理叶诚尘执行了死刑。定书最高法在裁定书中对程序瑕疵进行回应。披露

根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四十六条,姐弟解程死刑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坠亡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案死最高人民法院复核死刑案件,刑复序瑕应当讯问被告人,核裁何理辩护律师提出要求的定书,应当听取辩护律师的披露意见。在复核死刑案件过程中,姐弟解程最高人民检察院可以向最高人民法院提出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应当将死刑复核结果通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广东省外语外贸大学法学院副教授、广东省犯罪学研究会理事杜晓君告诉界面新闻,鉴于死刑复核程序的终极性,我国刑事诉讼法及其司法解释对死刑复核案件做出了严格的规定,应当对原审裁判的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诉讼程序进行全面审查。

据介绍,复核的内容主要包括以下两个方面:一是查明原判认定的犯罪事实是否清楚,据以定罪的证据是否确实、充分,罪名是否准确,量刑(死刑、死缓)是否适当,程序是否合法;二是依据事实和法律,作出是否核准死刑的决定并制作相应的司法文书,以核准正确的死刑判决、裁定,纠正不适当或错误的死刑判决、裁定。 

该案中,两被告人张波和叶诚尘对谁提起杀人犯意相互推诿。在死刑复核阶段,谁是主犯、谁在该案中作用较大仍是最大焦点。裁定书显示,被告人张波的律师提出,叶诚尘提出杀人犯意,张波起初反对后来消极配合,案发当天被叶以割腕逼迫;叶诚尘的辩护律师则提出,叶诚尘仅起到推动作用,主观恶性明显小于张波。

刑法第二十三条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上海德禾翰通律师事务所律师杨卫华向界面新闻介绍,一般来说,在刑事案件中,如果是共同犯罪,可能存在主犯和从犯,主犯要为全案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从犯只需要为他参与的犯罪行为承担责任。但共同犯罪中也有可能犯罪人都是主犯。

“本案中,辩护律师对于主犯判定的观点聚焦在犯意的发起。” 杨卫华介绍。裁定书显示,被告人张波的律师提出,叶诚尘提出杀人犯意,张波起初反对后来消极配合,案发当天被叶以割腕逼迫;叶诚尘的辩护律师则提出,叶诚尘仅起到推动作用,主观恶性明显小于张波。

最高法认为,张波、叶诚尘共谋、策划杀害张波亲生子女,张波系直接凶手,在共同犯罪中地位作用极为突出,罪责极为严重;叶诚尘对张波杀人犯意的形成、强化、坚定,对杀人行为的启动、推进、实施均起到至为重要的作用,亦系罪责极为严重的主犯。

“犯意的发起认定主犯的一个重要的依据,如果在一个共同犯罪当中,发起犯意的那一方往往就是主犯,但是不等于说犯意发起是判断主动判断唯一的因素。总体还是要看整个案情中二人对犯罪行为起到的作用。” 杨卫华说。

辩护律师还提出,张波被叶诚尘精神控制,辨认和控制能力受限,系受胁迫实施犯罪,应依法对此从轻、减轻处罚。杜晓君介绍,如果张波真的是被叶诚尘精神控制,那杀人行为就不是自由意志选择的结果,如果控制程度较深,张甚至不构成犯罪。但是从本案看,并没有确认张波被叶诚尘精神控制的证据。

杨卫华也表示,如果确实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一方是被另一方精神控制之后实施犯罪行为,那么他可能会符合刑法中“胁从犯”的概念。但精神控制在证据上很难证明,因为法院认定双方都是在精神正常的情况下做出犯罪行为,意识上的勾连和语气上的威胁能否构成精神控制,取证非常的困难。

此外,辩护律师提出,公安机关非法搜查扣押二被告人手机,所获电子数据应作为非法证据予以排除。最高法认为,公安人员虽扣押张波、叶诚尘手机的程序存在瑕疵,但制作了提取及封存笔录并全程录音录像,二被告人亦签字确认,在扣押视频中对扣押手机表示同意。二审期间,公安人员对相关行为作出合理解释。根据刑事诉讼法及司法解释相关规定,公安机关提取扣押二被告人手机获取相关证据不属于应当排除非法证据的情形。

至于辩护人提出本案侦查、审查起诉阶段存在未听取律师或值班律师意见,第一二审程序存在庭前会议未通知张波辩护人等情形,影响公正审判。最高法认为,辩护律师所提意见或无相关事实、法律依据,或所涉诉讼程序虽有一定瑕疵,但不影响案件事实认定和公正审判。

杜晓君介绍,根据《刑事诉讼法》关于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规定,只有通过非法取证手段、通过侵犯人权的方式获取的非法证据才会被依法排除,而瑕疵证据仅指违反法定程序(如忘了签名、忘了拍照等方式)收集的证据,一般不涉及侵犯人权的非法手段(如刑讯、暴力等方式)。对于轻微的瑕疵证据,可以通过补正或者作出合理解释而被采纳的,一般不予以排除。本案取证程序只是有瑕疵,不予排除。

杨卫华也指出,目前对非法证据排除的范围限于肉刑或者变相的肉刑,比如刑讯逼供,或者冷冻、饿、疲劳审讯、威胁等。如果辩方能够拿到审讯全程同步的录音录像,就可以判断审讯过程中是否存在肉刑或者变相的肉刑。但目前在实际的司法程序中,在警方不提交同步录音录像的情况下,排除非法证据非常困难。